01-神魔宇宙 ***宇宙天國首部曲 彌勒天書閣 https://maitreya-books.com/ 神話從來就不是怪力亂神,而是原始先民在日常生活情況的觀察之中,所建立的真實認知。唯有相信神話中的真實,才能感受到神話的詩意隱喻背後,所具有的神聖力量。打開你的想像,打開你的相信,你才能知道神話告訴了你什麼宇宙生命的資訊。 生命起源於宇宙之中,生長於宇宙之中,結束於宇宙之中,因此,宇宙的起源就是生命背景的起源。生命形成的每一個階段,其實都在述說著生命的本能,也就是生命本就存在的一種力量,在此雖是說明一種狀況,然而將這狀況投射在生命的生活行動之中,你就會明白自己究竟有哪些不可思議的本能!

如何用底層邏輯,看清世界的底牌?

2024091916:01



只有底層邏輯才有生命力。

因爲底層邏輯在面臨變化的時候,能夠應用到新的變化裏面,會産生出新的方法論。如果用一個公式來表示的話,是這樣:底層邏輯 + 環境變量 = 方法論。

只有掌握了底層邏輯,只有探尋到了萬變中的不變,才能動態地、持續地看清事物的本質。

如何用底層邏輯,看清這個世界的底牌?

今天將爲大家介紹5種底層邏輯:

1. 是非對錯的底層邏輯

2. 思考問題的底層邏輯

3. 個體進化的底層邏輯

4. 理解他人的底層邏輯

5. 社會協作的底層邏輯

每種底層邏輯,也都有不同的思考模型,希望對你有啓發。

01,  是非對錯的底層邏輯

在生活和工作中,我們經常會想:一件事,到底是誰對誰錯?

很多時候,大家爭論不休,是因爲視角不同。視角不同,得出的結論當然不同。是非對錯,也有自己的“底層邏輯”。

一個人心中應該有三種“對錯觀”。法學家的對錯觀、經濟學家的對錯觀、商人的對錯觀。

舉個例子:壞人A,將受害者B,誘騙到沒有鎖門的工地C。B摔死了,這是誰的錯?



法學家會說,是壞人A的錯。這就是蓄意謀殺啊。是的。如果證據確鑿,在法學家眼中,這就是A的錯。但是,這種“大快人心”的是非觀,不一定能避免類似的事件再度發生。

法學家做不到的事情,經濟學家也許能做到。經濟學家會說,是工地C的錯。因爲整個社會爲了避免受害者B,被壞人A誘騙到工地C的成本,比工地C自己把門鎖上的成本,要高得多。懲罰了工地C,雖然工地覺得冤,但以後所有的工地都會把門鎖上了。那麽,這類悲劇可能會大量減少。

所以,經濟學家是從“社會總成本”的角度,來判斷一件事的對錯。雖然聽上去不合理,甚至有點反直覺,但有時比純粹的“道義”更有長遠的效果。

還有一個角度,商人的對錯觀。商人會說,是受害者B的錯。不管你們懲罰壞人A,還是懲罰工地C,受害者B都無法起死回生。整件事情中,受害者B的損失最大。B只能怪自己,不該笨到被A欺騙。這樣,才會保護B自己。所以,商人是從“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來考慮是非對錯。所以,到底誰對誰錯?

討論是非對錯時的底層邏輯是:

1. 立場不同,結論也會不同。

2. 如果你是評論家,可以選擇法學家的立場。如果你是政策制定者,可以選擇經濟學家的立場。如果要受損失的人是你,建議你選擇商人的立場。

02,  思考問題的底層邏輯

如何思考問題?

很多人會從歷史中找答案,依靠自己過去的經驗。但是,經驗不一定靠譜。你可能聽過這樣一個故事。

二戰期間,盟軍的轟炸機損失很大,少部分返回來的飛機機翼上也布滿彈孔。盟軍決定在有限條件下增加飛機的部分位置的鋼甲,保護飛行員生命,提高戰鬥力。加在哪呢?

憑經驗,既然機翼上滿是彈孔,那就加強機翼吧。于是,司令決定,用鋼甲加強機翼。這時,一位擔任盟軍顧問的統計學家說 :司令,你看到機翼中彈,還能飛回來,也許正是因爲它很堅固;機頭機尾沒有中彈,也許正是因爲一旦中彈,飛都飛不回來。司令大驚,趕緊派軍隊去戰地檢查飛機殘骸。果然,被擊落的飛機,都是機頭機尾中彈。

飛回來的飛機,可能並不知道自己是怎麽飛回來的,只有被擊落的飛機才知道。但是,被擊落的飛機,卻已經永遠無法開口。

所以,經驗有時不一定靠譜。那怎麽辦?一個重要的方法是:假設-驗證-結論-調整。

遇到問題,大膽假設,小心驗證,得出結論。再根據結論,做出調整。



比如剛剛的例子。

假設:應該給機翼增加鋼甲;

驗證:去看被擊落的飛機是不是機翼中彈的彈痕多;

結論:被擊落的飛機頭部和尾部中彈多,機翼不多,給機翼部分增加鋼甲效果不大;

調整:增加機頭和尾部的鋼甲。

這就是假設-驗證-結論-調整。爲了印證假設,我們應該不辭辛苦,不嫌麻煩去驗證假設,直到得出正確的結論。

但是,在用這個方法思考問題是,還有一個建議:就事論事。也就是,對事不對人。

假如公司的産品賣不出去,大家開會討論。産品說,是銷售不行,渠道不夠好。銷售說,是市場不行,營銷不夠好。市場說,是研發不行,産品不夠好。這就開始扯皮。討論事情,解決問題,而不是借著事情去針對人。

所以,如何思考問題的底層邏輯是:

1. 經驗不一定靠譜。

2. 用假設-驗證-結論-調整的方法,做出正確的判斷。

3. 就事論事。

03,  個體進化的底層邏輯

如何實現個體進化?

也許你會說,學習呗。但是,學習什麽?我們這一生,只能學會三件事:知識、技能和態度。



什麽是知識?

知識,就是已經被發現和證明的規律。它是確定的。比如,1+1=2,那就絕不會等于3,也不可能等于0.5。再比如,供給大于需求,價格就會下降。

學習知識的方法簡單直接:通過記憶。我們之前求學的過程,學習的大部分都是知識。而檢查有沒有學會的方法,是做題,默寫,填空。但是,知識是有邊界的。甚至是有保質期的。很多人邁出校門的第二天,估計已經把知識忘了一半。比學習知識更重要的是,是學習技能。

什麽是技能?

技能就是那些你以爲你知道,但如果沒做過,就永遠不會真知道的事情。很久以前,有人教過我怎麽同時抛三個橘子。第一,左手把橘子抛到空中,第二,立刻把右手的橘子交到左手,並等待落下的橘子;第三,等上升的橘子到了最高點,抛出下一個。很簡單吧。我一下子就記住了。可是到今天,我也是不會。因爲我缺乏練習。

技能之所以叫技能,就是除了“學”,更要“習”。很多你想要的技能,溝通、談判、寫作、管理……都需要練習。

除了知識和技能,還有態度。

態度就是你選擇的,用來看待這個世界的那副有色眼鏡。比如,你覺得世界是友善的,還是充滿惡意的?商業利益,是滿足客戶的順帶結果,還說滿足客戶,是獲得商業利益的一種手段?最難學的,就是態度。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扇門,無論外人如何呼喊,沖撞,這扇門始終只能從裏面打開。態度,是自己“心”的選擇。

如果要總結一下的話,態度大于50%,技能大概30%,知識只有不到20%。

所以,關于個體進化的底層邏輯是:

1. 不要把知識當技能學。很多實戰主義者,拒絕學習知識,忽視前人思考,結果就只能是自己發明輪子。我們只有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才能不斷進步。

2. 不要把技能當知識學。很多理論主義者,渴望知識,卻忽略練習。千萬別忘了,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

3. 我們能學習的,是知識、技能和態度。用腦學習知識,用手學習技能,用心學習態度。

04,  理解他人的底層邏輯

關于理解他人,我想和你分享的一個重要底層邏輯是:邊界感。理解了邊界感,才會讓彼此感到舒服。

你和一個朋友面對面聊天,你會發現,彼此總會保持一個心理安全距離。一旦你走近一點,稍微“越了邊界”,對方就會本能往後退。這就是邊界感。



邊界感的本質,其實是對所有權的認知。什麽是你的?什麽是我的?彼此要在自己的範圍內做事。

嬰兒就是沒有邊界感的,因爲在出生前和媽媽是一體的,分不清楚什麽是我的,什麽是別人的。要等到慢慢長大一些,才會意識到,原來我和媽媽是兩個不同的個體。這時,邊界感才會逐漸形成。

關于所有權,大家一般分得清物品的所有權。這塊手表是你的,那台電腦是我的。但是,有些無形東西的所有權,很多人分不清楚。比如時間的所有權,隱私的所有權。

再比如一個生活中的場景。

朋友在微信上問你一些問題,你剛好有空,于是就順便回答了。但有時你特別忙,沒有及時回複。然後,他立刻打來電話。你說,我現在不太方便,不然你先留言,我方便了再回複你。這是很正常的情況。但是對方卻惱羞成怒:你太不把我當朋友了!我以爲你是一個很好的人,沒想到卻是這樣!你現在應該知道,這位朋友,是典型的缺乏邊界感。

別人的時間,屬于那個人自己。沒有人有權利占用。想要占用別人的時間,就需要經過對方的同意。所以,關于理解他人的底層邏輯是:

1. 心中一定要有邊界感。從這個角度去理解別人,你會理解很多別人的想法和做事方式。

2. 守住自己的邊界,也尊重別人的邊界。

05,  社會協作的底層邏輯

理解他人,更多是和個體相處。但我們還會更大範圍的人群協作。

那麽,社會協作的底層邏輯是什麽?社會協作的底層邏輯,有3個法則:

自然法則:弱肉強食,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族群法則:有大于個體的目的存在,所以大家聚在一起,形成族群;

普遍法則:遵守協議,跨越個人和組織,所有人都認同和理解。



我們知道由于基督教、伊斯蘭教和猶太教三方之間的糾葛,讓耶路撒冷命運多舛,被入侵四十余次,被燒毀二十多遍。但在耶路撒冷,卻發現有三個宗教居然在同一座城市裏長期共處。

因爲每個宗教都有自己的“族群法則”,人們因爲共同的目的聚在一起,有著群體內部共識。但是“族群”之間卻沒有共識連接。他們找到了群體間合作的基本元素 —— “普遍法則”,也就是遵守協議。在族群之外的合作,我可以不認同你,但是我尊重你。協議規定的事情雙方都會做到,說停戰,就會停戰。

“普遍法則”就是我們說的契約精神。

看完這個故事,再看回我們的社會。社會的整體發展,也是按照“自然法則”、“族群法則”、“普遍法則”的順序不斷叠代發展。

最初是原始社會的自然法則,弱肉強食。無休止的爭奪,無法合作。後來一些人因爲共同目標聚在一起,有了族群法則,形成小團體協作。

到了現在,我們需要達到更大規模的社會協作,公司與公司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都要協作。因此要遵循普遍法則,采用誠信、契約精神。只有這樣,才能連接更大的共同體,實現更大的協作。一步步從自然法則,到族群法則,到普遍法則,也是文明進程的方向。

所以,關于社會協作的底層邏輯是:

1. 三種不同的法則,自然法則,族群法則,普遍法則。

2. 越往後,能達成的協作越多,走得可能也越遠。

希望你能通過“底層邏輯+環境變量”,不斷創造新的方法論,看清世界的底牌。---[作者 :劉潤*來源 :劉潤/來源 :  互聯網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