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花2000萬買下的殖民地,48年後主動要其獨立,現人口超一億
菲律賓,歷史上叫蘇祿國,從十六世紀中期開始淪爲西班牙的殖民地,此後三百多年,菲律賓人一直在反抗西班牙的殖民侵略。1898年美西戰爭爆發,美國以“保護菲律賓”和“支持菲律賓民族獨立”爲借口進軍馬尼拉,西班牙戰敗求和,以2000萬美元將菲律賓賣給了美國。從此,菲律賓成爲美國的殖民地,那麽菲律賓是如何從美國的統治下獲得獨立的呢?
在西班牙三百多年的黑暗殖民統治下,菲律賓被視爲“二等殖民地”,地位地下。爲了維護統治,西班牙采取了分而治之的統治策略,同時引入天主教軟化當地人的反抗。三百多年的黑暗曆史,形成了菲律賓人不屈服基因。美國占領菲律賓後,菲律賓人同樣是強烈的抵抗,並爆發了美菲戰爭,一直打到了1906年,美軍付出了7000多人死亡的代價。
後來,美國深感鐵腕殖民菲律賓代價太高,就決定給當地人一定的自治權。和過去的西班牙殖民者血腥鎮壓不同,美國在菲律賓建立了親美的文官政權,並試圖讓菲實現自治。在美國的扶持下,菲律賓逐漸實現了穩定與和平,經濟水平也得到提高,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理,菲律賓人不再那麽敵視美國,反而對美國充滿了依賴。當然殖民者永遠都是殖民者,美國同樣給菲律賓打上了殖民的烙印。和西班牙一樣,美國同樣進行了文化灌輸,進行軟化統治,區別是西班牙采用的是天主教,而美國則引入了英語,使得菲律賓的上層階級更親近美國。
1929年經濟大蕭條後,美國人大規模失業,他們開始呼籲甩掉菲律賓這個包袱。尤其是美國的工人,認爲是美國養著一幫菲律賓窮人,還占領了他們的公共資源和就業崗位,排菲的情緒高漲。1932年,美國通過了“海爾—哈維斯—加亭獨立法案”,允許菲律賓獨立。但戲劇性一幕出現了,菲律賓當局竟然拒絕接受,理由是法案對菲不利。
1934年,美國又批准了新的“泰丁斯—麥克達菲法案”,給予菲律賓自治權,並宣布在菲獨立十年內逐步提高出口到美國産品的關稅。菲律賓終于接受了法案,于1936年建立了自治政府。不過,菲律賓還未來得及獨立又在二戰中被日軍占領。二戰結束後,美國再次掌管菲律賓,依據“泰丁斯—麥克達菲法案”,1946年7月4日,美國國慶日當天,宣布菲律賓正式獨立。有趣的是,菲律賓的獨立不是自己宣布。
那麽,菲律賓是甘心被美國統治不願獨立嗎?其實也不是。菲律賓人對美國的情感是複雜的,有感激之情,但也不願臣服,小國在面對大國,選擇的余地總是很有限的。菲律賓也具有反抗基因和民族情緒,在阿基諾夫人時期就將美軍趕了出去,收回了美軍在菲的基地,奈何阿基諾三世又將“老爺”請了回來。---來源 : 侃侃兒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