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的二元屬性
我們堅定地認爲,宇宙中的萬事萬物,都具備最基本的二元屬性。何爲二元屬性?其一是對立屬性,也就是傳統文化中的陰陽屬性;其二爲層次屬性,即萬事萬物的本質與形式屬性。對立屬性自古就有,比較好理解,本質與形式的說法似乎也是早就存在,不過,先前從未將它單獨列出,並和對立屬性形成並行的二大概念,在以往的運用中,通常是將它歸並至對立屬性中,解讀爲是一種對立關系。
最近,我們在分析宗教的各種圖符意義時,發現基督教的十字符表達的就是二元基本屬性。過去通常認爲十字符是佛教萬字符的簡化,我們把萬字符看作表達的是輪迴,簡化的十字符怎麽看也不像,況且基督教對輪迴的說法是一直存在疑義的。十字符是如何體現二元屬性的,豎指層次屬性;橫指對立屬性。前者因果後者陰陽,盡管在基督教教義中看不見說因果、陰陽之言,但是,基督教的實踐,很好地體現了佛道二者的精華,因果、陰陽應有盡有,不僅踐行了原生宗教的上帝創造論,還極大地推行了現代科學,發展了人類的現代物質文明。
現在來講因果。人性的兩端是善惡,事情的兩端是因果。東方佛教認爲因果關系是一個自然法則。因果關系不是由一個神靈或者神秘的力量所決定的,而是由宇宙本身的運轉和規律所決定的,它告訴我們:任何事情的發生,都有其必然的原因。有因才有果。換句話說,當你看到任何現象的時候,你不用覺得不可理解或者奇怪,因爲任何事情的發生都必有其原因。事物如今結果全是過去的原因導致的結果。
可是,因果在宗教界與科學界的認知是不同的。科學界也承認因果,它把因果理解爲相對于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債權與債務關系,實際上科學理解的僅僅是因果的對立屬性。
在某種程度上,科學並不認可因果的層次屬性,如佛學理論中的三世因果,認爲一個人今世的種種災難,通常來自于前世缺德的行爲,是一種因果報應關系,顯然,科學是不會認可這樣的因果的,科學認爲這裏的前世甚至更遠時間的世界是無法被驗證的,所以也是不存在的。
科學所持有的這種觀點在事實上也影響到了民間,因此造成因果報應;因果輪迴觀念在人類世界只能選擇性的認同。這種結果對宗教造成的傷害是非常嚴重的,是導致宗教的道德觀無法在民衆的思想上紮根的主要原因。可見我們理順因果的二元屬性是十分必要的,至少是還宗教因果觀一個清白,並彌補科學認知因果觀的重大缺陷。
圖示是一個我們新繪制的陰陽圖。它和過去用太極圖來描述陰陽的最大不同是采用了二個圓來替代過去一圓分割二半的方法,從基本原理上它們是一致的,優點是特別明顯地顯示了人間位置的存在,希望今後這樣的圖示能得到普遍的運用,使人類社會在整體宇宙觀中得到強化。
從圖示中,我們可以一目了然地看清人類社會(人間)在宇宙中所處的地位。並因此建立這樣的觀念:人間或物質世界在整體宇宙中僅僅只占有一小部分,也可以理解爲一個層次,宇宙之中還存在其它層次的生命或世界,宇宙是一個多元世界的存在體。
現在我們來解讀因果定律在其中的原理。圖示的陰陽二圓體現的就是因果關系;當中的人間屬于陰陽混合世界,自然也是因果關系。這種平行的因果關系可以讀作是對立屬性的因果。
對立因果關系發生在同一層時空世界,它們是對等的存在,所以會出現因與果互轉的現象,即可以看作陽爲因陰爲果,也可以看作陰爲因陽爲果,甚至科學提出的作用與反作用等均可。對因果的對立屬性,宗教和科學觀點是一致的。
因果的層次屬性在圖示中是這樣體現的。我們得先將陰陽二圓進行分解,構成陽圓的系靈性(圓弦)與形體(圓空);構成陰圓的系時間(圓弦)與空間(圓空),我們把靈性、形體、時間、空間稱作四象,四象與二元屬性的組合即稱爲二元四象。
層次屬性中的本質由靈性與時間構成;形式由形體與空間構成。本質爲因形式爲果;因爲上果爲下,它們之間是從屬關系。由于層次因果占有二種不同的層次或不同的時空世界,所以它只能具備宇宙觀立場才能理解,用同層次的世界觀必然無法看清它的全貌。這就是爲什麽宗教能理解,科學就做不到這一點。
再以圖示爲例,人間因果的層次屬性表現爲它的本質即中間圓的圓弦,也就是宇宙陰陽;形式就是人間圓空。依據這樣的原理,在人類之上必然還存在更高層次的其它生命,並且這個本質生命對人類具有完全的操控能力。在事實上,我們人類的靈魂就是生活在那個空間,我們的潛意識往往會不知不覺地受到她們的操控。
曾經有人問到:佛和人的區別在哪裏?答:佛懂因果!因爲佛是高層次的系統生命,她可以一眼觀察到人間極長、極大的時空範圍,人卻做不到,所以經常處于無明的生活狀態。希望科學界能夠理解我們今天所闡述的道理。
因果定律的意義簡單地說就是幫助人們理解行爲的後果,從而自覺地産生做人的道德意識,可以認爲:人類所有的苦難都來自于不懂因果!不懂因果必然無知于“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樣的因果報應法則,這種人做事就不會具備任何的道德倫理底線,不僅什麽壞事都幹得出,除了自己,任何生命對他來說都不會珍惜。-(張工/佛學新思想.科學宗教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