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的十六個經典問題,你都能回答上來麽?
“我在好多年前就已經覺察到,我從早年以來,曾經把大量錯誤的意見當成真的加以接受。從那時起,我就已經斷定,要想在科學上建立一些牢固的、永久的東西作爲我的信念,我就必須在我的一生中有一次嚴肅地把我從前接受到心中的所有意見一齊去掉,重新開始從根本做起。
——勒內·笛卡兒,《第一哲學沈思集》
哲學發端于令人困惑的個人問題。在許多情況下,我們的哲學意識可能源自失望或悲慘事件,比如當我們第一次想弄清楚生活是否是公平的時候,或者對那種到頭來一切都會變好的幼稚信念感到疑惑的時候。
有時哲學也起始于這樣一種情況,即我們不得不做出某種決定,這種決定將會影響我們和他人以後的生活,比如要不要上大學、做生意或參軍,要不要結婚,要不要孩子等。
我們都感到有時需要向自己證明某某東西是否是正當的:比如在一個有數百萬人仍然吃不飽肚子的世界上過一種相對奢侈的生活;即使我們有時似乎並不能從大學中獲得許多東西,我們也依然要上大學;口裏說相信某種東西,而行動(或不行動)卻似乎暗示我們所相信的是完全不同的東西等。
我們與哲學的接觸可能源自一件平凡的小事:比如我們對一個朋友撒了謊,于是開始思考道德的重要性:我們被某種暫時的錯覺或幻覺所折磨(或樂在其中),于是開始好奇我們怎樣才能知道某種事物是否是真實的,我們怎麽知道自己不是一直在做夢:我們與死亡擦肩而過(比如差點碰上車禍、飛機的一次迫降等),于是開始思考生命的意義與價值。在這些時候,哲學便與我們相遇了,我們開始跳出瑣碎的日常生活來思考問題和看問題。反過來說,做哲學就是去進一步思考這些激動人心的、有時會突然變得極爲重要的問題。
哲學問題
簡單地說,哲學就是對諸如生命、我們知道什麽、我們應當怎樣做或應當相信什麽這樣一些重大問題的探究。
它是一種對事物尋根究底的過程,一種對那些在大部分時間裏被我們認爲是理所當然、從未有過疑問或從未明確表達出來的想法提出根本質疑的過程。比如我們認定一些行爲是正確的而另一些是錯誤的,這有什麽理由?我們知道殺人是不對的,但爲什麽如此?它總能成立嗎?戰爭時如何?出生前怎麽祥?對一個生命已經不可挽回而又忍受著極大痛苦的人來說怎麽樣?
如果世界變得如此擁擠,以致不是這些人死,就是另一些人死,那又將如何?不論你對這些困難的問題作何反應,你的回答都反映出一張信念與思想之網,你很可能在對這些觀念進行初次反思之前從未理清過它。所以毫不奇怪,當一個人首次試圖去思考他以前從未討論過的一些問題時,其結果很可能是令人尴尬的、愚笨的甚至是令人心灰意冷的。
這就是哲學問題背後的一般旨趣:它教給我們怎樣去思考、澄清和論證我們所相信的東西,讓我們親自把這些想法理清,然後以一種令人信服的方式把它們呈現給其他可能持不同意見的人。因此,哲學經常是當兩個哲學家或學習哲學的學生相互辯論時憑著意見的不同而有所推進的。
有時爭論似乎顯得無關緊要,或者好像僅僅是語義上的問題,然而由于我們所尋求的正是基本的含義和定義,因此,即使是有關語詞含義——特別是像“自由”、“真理”和“自我”這樣的詞——的爭論,對我們所相信的一切也是至關重要的。明白了這些以後,讓我們以一連串有些奇特但卻發人深省的問題開始我們的學習。
每一個問題都旨在讓你思考各種類型的哲學問題並表達出你自己的觀點(如果你在閱讀後面的文字之前先把這些問題的答案寫出來,那麽你將受益匪淺)。
1. 有沒有某種你願意爲之付出生命的東西?
哲學家蘇格拉底之所以甘願赴死,是因爲他認爲即使法律判處他死刑。他也有義務去遵守一個城邦的法律(他是服毒而死的。他被迫喝下了一杯毒芹汁,半小時後就死了)。他的朋友曾經試圖勸說他逃走,他本人也認爲對自己的判決不公。但他對法律和榮譽是如此的看重,以至于他下定決心要以死來用自己的原則表明他的信念。
在他看來,沒有什麽比這更重要了。在我們國家的近代史上,革命戰爭時期的年輕愛國志士內森·黑爾【Nath Hale(1755一1776),美國罩命烈士和愛國者,在對英國部隊執行偵察任務時拽拍。後被處以絞刑】被載人了史冊。當他即將被英軍絞死時,他說:“我惟一的遺憾,就是只有一次生命可以獻給祖國。”
有些學生說,他們願意爲拯救至親的生命赴死(有些學生很謹慎,他們補充說,只有在保證用自己的生命去拯救他人的生命有較大把握時,他們才會這樣做)。一些學生說他們願意爲“耶酥”獻出生命,但卻不清楚在何種場合才需要做這種犧牲。
有幾個老兵曾經說,他們願把生命獻給自由,但越戰之後,他們非常懷疑什麽才算是爲自由而戰。值得注意的是,在我的班上,極少有同學寫他們願意爲“榮譽”等獻身。
然而蘇格拉底這樣做了。他的絕大多數希臘同伴也會甯願死也不願被同胞看不起。許多學生都說,他們不願意爲任何東西付出生命。這對于他們的價值說明了什麽?他們認爲什麽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
2. 如果你只有幾分鍾(幾天、二十年)可以活,那麽你將怎樣利用這段時間?
有一則古老的諺語說:散兵坑裏沒有無神論者。這就是說,當面對死亡的時候,我們都會尋求一些終極的東西來支撐自己。當然,散兵坑這個例子既可以象征絕望和恐怖,又可以代表我們每個人都有的一些潛在的宗教沖動,但許多情況都表明,正是對死亡的思考才使我們每個人都成了哲學家。
你最後的想法會轉向上帝嗎?爲什麽?會轉向你最好的朋友?你的家庭?你的工作?你已經落空了的雄心壯志?未竟的事業?性?最後一頓飯?最後一次聽最喜歡的音樂?或是向世界說再見?
3. 人的生活擁有哪些在牛或昆蟲那裏無法找到的目的?你的生活目標是什麽?
“生活的意義”問題也許是哲學中最大的問題。同一只蚊子相比,我們料想人的生活意義一定有很大的不同。但它們的區別是什麽呢?
一種可能的回答是,在上帝的創造中只有人占據著一個特殊的位置,扮演著特殊的角色。
但這是怎樣一種角色呢?我們怎麽能確信蚊子就沒有呢?即使我們來自上帝的創造,我們的生活就有意義嗎?一個人怎樣知道他被指派的角色是什麽呢?
如果沒有上帝,生活可能有意義嗎?
有些人認爲,人的生活之所以有意義,是因爲與牛和昆蟲不同,我們是有意識的。但這是什麽意思呢?這又能說明什麽?
難道有意識——甚至是有思想和有哲學氣質——就能保證生活一定有意義嗎?當我們問及生活的”目的”或”意義”時,我們追問的到底是什麽呢?
4. 你信仰上帝嗎?
大多數學生在回答這個問題時不會有什麽困難,甚至是那些想法不甚明確的學生也會馬上回答說,他們不知道自己到底信仰什麽。在所有哲學問題當中,也許這個問題是被思考得最多的,因爲它顯然是如此重要(即使與我們生活中所關心的大多數事物相比,它顯然是哲學上的)。
但遠爲困難的是說清楚我們爲什麽相信以及我們所相信的是什麽。許多人都會承認,他們之所以信仰上帝是因爲他們就是這樣被教育的。但這是一個關于信仰的正當理由嗎?許多美國人似乎都認爲,相信上帝的理由在于它能使自己更快樂或更安心——這個理由可能會令早期的基督徒驚恐萬分。
這是一個理由嗎?如果是,那麽只要能快樂,信仰什麽又有什麽區別呢?如果你信仰上帝。這對你的余生又意味著什麽?自3世紀以降,基督教中一直存在這樣一種爭論,即信仰上帝的重要性到底是一個信仰問題(比如哲學家奧古斯丁就持此種看法),還是一個通過善行“掙得”上帝恩典的問題。
如果你信仰上帝,這是否意味著他人也應當如此?你是否有義務去說服他們這樣做?或者信仰上帝是你個人的事情而與他人無關?如果你信仰上帝,那麽你怎樣解釋世界上存在的大量的惡與痛苦?如果你不信仰上帝,你還會認爲生活有什麽最終的意義嗎?事實上。如果你不信仰上帝,宇宙的存在還會有什麽理由嗎?
5.下面哪種東西最“真實” ——是你所坐的椅子,構成這張椅子的分子,還是當你坐在上面時的感覺印象?
我們傾向于認爲,所渭“實在”,就是那些相當于我們的感官最真實、最顯然和最清晰的東西。但有時對感官來說是清楚和顯然的東西卻是幻覺。
科學家告訴我們,說椅子是一種堅實的東西其實是不對的。
他們說,椅子實際上是由無數看不見的粒子——處于各種排列的原子和分子,以極高速飕飕旋轉的電子,外加更多的虛空——組成的;而哲學家或心理學家可能會告訴你,那種相對于你的感官如此明顯和清晰的東西其實並不是椅子本身,而是你的感覺(特別是視覺和觸覺) ,你正是由此來推出某種造成這種感覺的東西存在的。
6. 你怎樣證明你的確有思想和感覺,的確有一個“心靈”?
哲學中有一種基本然而卻頗具爭議的區分:一方是我們那些物理的、可觸的,通過物理學、化學和生物學知識可以解釋的身體層面;另一方是那些不得不與我們的心靈打交道的精神層面。
問題在于,精神的事件和過程——比如我們的感覺和思想——只能爲擁有它們的人所直接知曉,而我們的物理特征卻幾乎能被所有人觀察到。這樣一來,如果一個人所能觀察到的只能是另一個人的身體。那麽他如何知道這個人除了身體以外還有一個心靈呢?
誠然,我們通常假定一個人身體的可以看到的活動(他的行爲、舉止、講話)是不可見的精神過程的表達,但如何來證明這一點?你將怎樣向一個並不認爲身體活動是精神過程之表達的人證明你有一個心靈(思想和感覺)?你又將怎樣去說服一個宣稱你(或他)沒有心靈的人呢?
7. 假如只有你一個人相信地球是繞太陽轉的而非相反。你所相信的是真的嗎?
曾經有一段時間,大約是五百多年前,當時只有少數幾個人認爲地球是繞太陽轉的,其中最著名的是哥白尼,他的理論現在已爲所有的科學家所接受了。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們日常的談話方式中仍然充斥著像“日出”、“日落”、“夏天的星座”等等這樣一些語詞和慣用語,就好像地球實際是靜止的一樣。
事實上,即使是在當今這樣的科學氛圍中,絕大多數學生也無法給出任何令人信服的理由,說明爲什麽要相信哥白尼理論而不是相信很顯然的感覺證據。如果你並非置身于一個人人都堅持地球是繞太陽轉的社會裏,你能給出什麽理由讓人們相信它?
但你卻仍然固執己見。你所相信的——與所有其他人的觀點相對立,與絕大部分常識相對立——是真的嗎?
其實,這取決于我們所說的“真”是什麽意思。如果“真”指的是“事物實際存在的方式”,那麽無論有多少人懂得它或拒絕它就無所渭了。
但如果“真”的意思要部分取決于人們所相信的東西和所達成的共識,那又將如何?比如說,一個英文詞的意思不可能只有一個人知道,一個語詞之所以有英文含義,是因爲說英語的人就這種含義(多少)達成了共識。
算術真理——比如“2+5=7”一部分程度上就取決于約定,取決于對某種符號(例如“2”和“+”)的意思所達成的普遍共識。這對于描述世界的科學理論也是真的嗎?
8. 假如你覺得這樣一種想法是可能的或至少是可以設想的:你此刻仍然還在床上睡覺,只不過是夢見自己在讀一本哲學書。你該怎樣向你證明這不是真的,你其實正醒著?
長期以來,這一直是爲哲學家們所使用一個標准問題,用于檢驗其知識理論的嚴格性。或如法國哲學家笛卡兒在其(第一哲學沈思集)中所表述的:
“我夜裏曾經不知多少次夢見自己在這個地方,穿著衣服,靠在火爐旁邊,雖然我是光著身子錘在床上!
當然,很少有哲學家會真的說他們現在正在做夢,但不得不對此給出證明卻迫使他們對知識是什麽、實在是什麽以及我們如何才能真正知道某種東西進行澄清。比方說,如果你說實在就是在任一時刻“你所經驗到的 "或“你所相信的”東西。那麽也許就無法證明你當下所認爲的實在不是一場夢。這個問題與你所相信的其他事物有什麽牽連?
9. 把你當成小說中的人物描述一下自己。
爲我們自身尋找一種恰當觀念這一問題部分是指,我們在大部分時間裏都是從內部去看我們,而不是像他人那樣從外部去看。然而,從內部去看很容易看不清楚自己。當我們第一次見到某個人時,他的舉止和言行往往會給我們留下一種強烈的印象,但是從內部看就無法做到這一點。
正因如此,當我們從影片上親眼看到自己的影像,或從磁帶上親耳聽到自己的聲音時,我們往往會感到震驚。
事實上,許多人思考自己的時候就好像處于白日夢中,想到的內容(在其他任何人看來)可能幾乎與關于他們的一些最明顯的事實毫不沾邊。這個練習旨在起到糾偏的作用,讓你像其他人看你那樣審視一下自己,試看說說你的哪些方面是本質性的。同時它也可以幫助你弄清楚,你最看重自己和他人的哪些方面。你羨慕什麽?你想成爲一個什麽樣的人?
有一位德國哲學家曾經說過,你羨慕誰就是對你是誰的檢測。你羨慕運動員勝過藝術家嗎?你羨慕那些擁有財富和權力的人嗎?你羨慕一個爲堅持自己的信念而最終成爲殉道者的人嗎?你羨慕一個人,會不會是因爲你希望自己長得像他(或她)?或是其他什麽原因?
有些人羨慕運動員,是因爲比賽看起來很帶勁,但這些人並不會親自去效仿他們。有些人羨慕耶酥,主要不是因爲他是一個什麽樣的人(對此我們知道得很少) ,而是因爲他是上帝的兒子。如果你羨慕的是一些異于你的人,那麽這些人有可能使你感到自愧不如。
一個人爲什麽要這樣做?你羨慕別人是爲了激發靈感或是爲自己提供一種標准嗎?抑或僅僅是因爲好玩?還是爲了使自己泄氣?要成爲一個你會羨慕的人,你必須做哪些事情(你准備好了嗎)?
爲了看清我們看重自己什麽,我們認爲什麽樣的人是理想的,列出一串美德不失爲一種好方法(當然,假定你不會像一個保育員那樣去思考,在他看來,一個人所有的優點就是靜靜地坐著,不去做任何打擾別人的事)。
試著對你的清單排序,把最重要的美德排在前面。比如說,誠實是否與體諒他人同樣重要?既不麻煩人也不幫助人是否與爲需要幫助的人提供一臂之力同樣重要?謹慎是否與勇敢同樣重要?禮貌是否與使人愉快或富有感染力同樣重要?
10. 你怎樣向一位外星來客解釋你是誰?
類似“一個在校大學生”這樣的回答顯然是無濟于事的(那個怪物將在它的美國詞典中查“大學”和“學生”,但這又能告訴它什麽呢)。你說:“我是一個人。”這是什麽意思呢?那個怪物掏出這樣一件武器,你猜測可能是激光槍,于是連忙試圖勸阻它不要把你殺了。你會怎麽說?
你能給出什麽樣的非個人原因(也就是說只有你和像你這樣的人才能夠理解的原因,比如“我兩天後必須進行期中考試”,或者“我還拿著從圖書館借的書呢”)?身爲人、身爲一個學生以及身爲你各有什麽特別讓人印象深刻的地方?
11. 你願意跨進快樂箱嗎?
這個問題的含義顯然是清楚的。哪些東西是你所看重的?如果是享受和惬意,你當然應當進入箱子(享受和惬意與“快樂”是一回事嗎);而如果你認爲生活是與他人的關系、實現抱負和做事情,那麽你當然不應進去。
但話又說回來,如果你愛自己的朋友或情人的原因是因爲他們會使你感到愉快,如果你渴望勝利和成功的原因是因爲它們會給你享受,那麽爲什麽不直接進到箱子裏去?在那裏你會找到真正的快樂和享受,沒有別人的打擾,不必工作、流汗或擔心失敗。畢竟,這難道不是你真正想要的嗎?
12. 一個好人必定會快樂嗎?生活最終是公平的嗎?
我們看待世界的最重要的觀念之一就是對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信念。當然,事實上並不都是如此。雖然政府竭力追捕和懲罰罪犯,但這並不總能成功。生活中有許多事情的確是懲惡揚善的。但不幸的是,這樣的事情並不經常發生。
從某種角度來說,正是爲了這個信念,衆多信徒才搬出上帝(或因果報應)來保證世界終將是公平的。即使在基督教神學中也有這樣的問題,即我們能否相信上帝的確履行了這一職責。
但即使沒有什麽來保證最終的賞罰,也不能由此推出沒有理由爲善(或者不去做惡)。比如說,希臘人並不相信最終的賞罰,但他們的確相信榮譽的重要性,而這,我們或可說,就是它自己的報償。
13. 你相信殺生在任何情況下都是錯誤的嗎?
提出這個問題的兩個背景是頗具爭議的墮胎問題和古老的戰爭難題。但這個問題還引發了另一個關于道德本性的問題。道德原則是在一切情況下都成立嗎?假如你有一個機會可以通過犧牲一個無辜兒童的生命來拯救一座城市(正如在古希臘悲劇《伊菲戈涅亞》中,勇士阿伽門農犧牲了自己的女兒伊菲戈涅亞來確保特洛伊戰爭的勝利) ,或者假如上帝對你說——就像他告訴亞伯拉罕的那樣——他想讓你通過犧牲你的孩子的生命來證明你的信仰,你該怎麽辦?
此外,人爲地延長一個飽受癌症折磨的人的生命是正確的嗎?生命本身要比其他任何東西都重要嗎?當我們面對其他社會時,我們是否有權把我們的道德規範強加給那裏的文化(即使在我們看來是絕對正確的)?
如果有一個食人族部落長期以來都遵照這樣一種傳統風俗來生活,即把他們中間最孱弱的人殺了吃掉,我們是否有權說他們是錯的?你不能只是說,“是錯的,因爲殺人是不道德的”既然你已經承認這條規則是有例外情況的,那爲什麽還要對可憐而饑餓的食人族橫加指責呢?
14. 你是否曾做過一個完全屬于你自己的決定?
絕大多數學生都是就“完全”一詞展開討論的。有些人說:“當然,沒有完全屬于我自己的決定。”他們都認爲每一種決定都至少要受到某些影響,這些影響可能來自家庭和朋友、最近讀到的文章、潛藏的壓力、不安的心情或者某種雖然遺忘了大半但卻仍在起作用的童年的恐懼。
但沒過多久,這些意見就分成了對立的兩派。一方學生認爲。所有這些影響加到一起就完全決定了最終的選擇,也就是說,他們不可能再有他種選擇方式,任何一個熟悉這些的人都會承認這一點。
而另一方的學生則認爲,無論一個人所受的影響有多大,他也總是能夠自由選擇的。如果其他條件保持不變,我們總能做出與他人期待正好相反的選擇,甚至單純爲了證明我們能夠自由選擇,我們也總可以違背自己的原初意願進行選擇。
這個問題已經成爲哲學中最受爭議的問題之一,它通常被稱爲自由意志與決定論問題,許多哲學家都把這個問題當作自己整個哲學世界觀的中心問題。
有些哲學家把自己稱爲決定論者,他們相信任何已經發生了的事情,甚至連那些我們業已經過深思熟慮的(顯然是) 自由選擇的行爲,也完全是由一套先決條件和影響所引起或“決定的”。
這意味著沒有“自由選擇”這回事,因爲沒有人曾經“選擇”過尚未被決定的事情;而另一些哲學家則相信,即使是出于被迫,一個人也總要對自己的行爲承擔責任。在這些思想家中,有些人稱自己爲存在主義者,他們會說,一個驚慌失措的士兵在某種意義上是選擇了驚慌,他應當對自己的行爲負責。
而另一些持自由意志觀點的哲學家們認爲,自然的因果律中存在著“間隙”,以致無論有多少原因作用于我們的決定,我們也至少有一處空間可以進行自由選擇或對決定負責。還有一些人注意到,由于像量子力學這樣的一些現代科學分支建立在關于實在的概率模型之上,從而並沒有預設決定論,所以就認爲我們不再有任何理由認爲科學與自由意志不相容了。
在決定論者看來,我們是超出我們控制能力之外的力量的受害者:而在自由意志論者看來,我們總是要對自己的行爲承擔責任的。從這兩種觀點的爭論中,哲學的一些最重要的差別出現了。
15. 自由總是一件好嗎?
假定有這樣一個社會,那裏的人們必須遵照一個統治者的命令去行動,但他們遵守起來很快樂,而且整個社會運行平穩,完全沒有那些困擾現代社會的許多問題。比如犯罪、失業、經濟匮乏等。
唯一的問題在于沒有人(可能除了統治者以外)是自由的。在那裏沒有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每一個人都在同一種宗教裏被培養長大。而且任何形式的反常、與衆不同的行爲或信仰所得到的懲罰都是嚴厲的(通常是死刑)。
你怎樣去說服這樣一個社會中的成員意識到他們失去了某些重要的東西?一如問題14,這個問題的含義在于,我們已經習慣于在不理解或根本不試圖去理解“自由”是什麽意思的情況下就對”自由”大加褒揚,以致當我們不得不給出理由時,我們發現自己所能說的只能是一再堅持“自由是好的”,但相對什麽是好的?
對于幸福或一個運轉良好的社會來說,它並不是必需的。我們很容易找到或想像一個社會,那裏的人民快樂富足,但在我們的意義上卻不是自由的。可是什麽叫“在我們的意義上”?這樣說總有意義嗎?自由是産生快樂和富足的一種方式嗎?
抑或自由本身就是目標,無論發生什麽情況,人類生活的這一特征也要加以維護?爲什麽是這樣?如果自由是某種有害的東西怎麽辦(比如不系座椅安全帶的自由)?如果一個人的自由威脅到他人的自由怎麽辦(比如納粹支持者鼓吹暴力和不容異說的講演自由,或者一個反複無常的、具有潛在危險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自由)?
16. 你想要孩子嗎?爲什麽?
大多數人都是因爲糟糕的原因才要孩子的(或者根本沒有任何原因)。他們要孩子是爲了使關系得以維繫,要孩子是因爲自己一時很孤單,要孩子是因爲忘了使用避孕措施或是錯算了月份。
但要不要孩子是一個人所能做出的最重大的決定之一,這項決定會給個人帶來一連串影響深遠的結果,並且可以揭示出我們與世界打交道——或不打交道——的許多方面。我們是想爲自己家族的未來進行籌劃嗎?爲什麽?是需要更多的幫手來處理家庭雜務嗎(不要過多指望)?是希望對某人具有絕對權威嗎?
(持續不了多久。)是需要有人在我們死後繼承王位嗎(這對大多數人來說都不現實)?是認爲要孩子會給我們一種不朽的感覺嗎?或是僅僅出于一種好奇?一種空虛?是打算犧牲自己的大部分時間和精力嗎?或者絲毫也不把這看作犧牲?
我們可以看看一篇蘇格拉底和一位想象中的女智者“狄奧提瑪”之間展開的,蘇格拉底假裝在和她說話:
狄奧提瑪:一切人都有生殖沖動,蘇格拉底,都有身體的生殖沖動和精神的生殖沖動。到了一定的年齡,他們本性中就升起一種迫不及待的欲望,要生育孩子……這整個過程是件神聖的事情,可朽的人具有不朽的性質,就是靠著孕育和生殖。生殖是一個可朽的人通往永恒和不朽的最便捷的途徑。
蘇格拉底:狄奧提瑪,真就是這樣嗎?
狄奧提瑪:不用懷疑,蘇格拉底,你只需放眼看一看世間人的雄心大志就能明白這個道理了。你會覺得它毫無理性,除非你徹底了解了我所說過的話,想通了他們那樣奇怪地利欲熏心,是因爲要成名,要“流芳百世”,爲著名聲,還有甚于爲著子女,他們不怕铤而走險,傾家蕩産,忍痛受苦,甚至不惜犧牲性命。
如果他們放眼看一看荷馬,就會欣羨他身後留下的一群子女,即偉大的詩作《伊里亞特》和《奧德賽》,它們替父母贏得了不朽的榮名。
---[作者:羅伯特·所羅門,凱思林·希金斯*摘自大問題:簡明哲學導論/來源: 尚曦讀史/譯者:張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