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秘的角落:科學家與投資人的新一層“陰謀”
從“最佳拍檔”到心生嫌隙,絕非一念之間。
“誰說學術分子全是‘呆子’,他們之中有一類人非常聰明,知道投資機構需要什麽,市場需要什麽,不僅學會了ToVC的本事,還會獅子大開口。”投資人小喬說道。
最常聽到的科學家談融資話術竟然是:“我的同門學弟也是初創公司,首輪募資1個億,我是他師兄你給我幾千萬,我的面子放哪裏?再說投的又不是自己的錢,起碼給一個差不多的金額吧。”
“現在投項目的邏輯是投資前沿技術、沒人發現的硬科技,先不管科學家適合不適合創業,最重要的是‘忽悠’他成立公司,項目滾動起來,投資機構才有操作空間,反正最後他們大多數是被企業的發展淘汰。"在小可看來,這是大多數投資機構的想法,也是不能放在台面上和科學家談的話
繼“圍堵中科院”“去實驗室搶科學家”之後,投資人開始對「科學家」三個字祛魅了。
科學家“通病”
“只有少數的科學家能創業成功,能成爲企業家,科學家和企業家是生活在兩個截然不同的世界裏的人。”小可說道。
科學家是指職業從事科學研究的人,即工作的主要時間都花在科學研究上就可以認爲是科學家,副研究員、副教授這類科技工作者也是科學家。
“這或許是一個僞命題,國家政策的氛圍,國際關系的緊張,資本的烘托,讓科研工作者蠢蠢欲動地有了創業的想法,但他們不一定適合做一名創業者。”小喬醫學博士畢業後,投身到VC行業看醫療項目,她能和科研工作者對話,也能清楚地看到他們的短板。
首先是思維差異,科學家擁有著“完美主義思維”,對于一個技術希望研究到極致,超越同行,往往這一種極致心態會錯失進入市場的先機。
譬如,知名芯片企業展訊芯片,在手機剛剛有MP3功能的時候,已經研發出了支持單聲道64kps芯片,當時公司的技術團隊反對將這款芯片應用于産品商業化,認爲無法體現公司的尖端技術水准,並且提出“再給我們一年,肯定能研發出256kps雙聲道芯片”。
結果研發進行到一半,滿大街湧現出了用聯發科單聲道、32kps芯片的MP3手機,展訊芯片也因此錯失了先機。
“在研究室可以有充分的時間打磨技術的深度,但是放在商業場景中,早一步就能優先拿到訂單。”在小可看來。
第二是缺乏商業化思維。創業不僅僅涉及技術本身,還涉及量産、品控、銷售、市場等環節,綜合考慮成本,與時間賽跑,與競品賽跑。在産品70分的時候沖向市場,做小試、中試,依據商業化場景做産品調試和叠代,這才是常態,産品完美,不等于適配市場需求。
“本質是企業需要考慮成本,而科學家對于成本不太敏感。”小可強調。
第三是身段不夠軟。要想人前嫌貴,必要人後下“跪”,在商業活動之中,項目方在拿訂單,洽談合作時往往是乙方身份,但是教授卻自帶光環,更像甲方,兩個身份的共存,讓其具有一定的矛盾色彩。
此現象也表現在與投資人溝通上,認爲投資人沒有自己懂技術、懂前景,對于投資人提出的商業運營建議並不接受,固執己見,導致難以推進下一輪融資,以及訂單流失。
第四是All in心態。“院士、教授別指望他們全職出來創業,有些榮譽是舍棄不下的,他們頂多能給企業做個背書,提供實驗室研究成果技術。”對于此,小可深有感觸。
小喬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跟了一半年的項目,技術好,也有了初步商業化成果,教授一邊顧實驗室,一邊顧企業,著實忙不過來,顧不上經營,投資人著急在心裏,也不敢投錢。
就算完全投入,也難以掩蓋遠高于預期的失敗率。
美國一家專做技術成果轉化的公司“巴士底”曾做過一項調查:美國高校教授創業的失敗率驚人地達到了96%~97%,也因此,巴士底在選擇合作方的時候,並不會把高校教授的創業項目列進首選。
幕後推手
“真正需要科學家出來創業的是資本,而不是科學家。”北京生命科學研究所的王博士說道。
科研工作者分爲三類:一類是院士、教授的“王者級別”,他們既有科研能力,又有名望,還可以撬動資金做科研,全職創業的概率並不高,除非心中擁有一個企業家的夢想;一類是有專利無榮譽的“黃金級別”,他們可能是遇到了“榮譽瓶頸”,轉而開始思考離開科研圈,走創業之路;最後一類是接受指派的“青銅級別”,老師成立公司後,委派信任的學生在其公司擔任CEO職位,主持公司運轉事務等工作。
“科研工作者專注研發和技術突破,思考的角度不是市場化應用,而是突破尖端技術,在學術圈內建立自己的影響力,真的想通過創業實現研發落地的人並不多,其核心原因是科研人員想不到商業化的層面。”在王博士看來。
也就不難理解,資本“圍堵”中科院,“忽悠”科學家創業的邏輯了----資本是科學家創業的背後推手。
一站式投資服務。從科學家離開實驗室的那一刻,注冊公司、財稅法、企業家素質培訓、招聘商業化人員、對接訂單和小試、中試場景,對接下一輪融資……
攢局式投資,吸引一些沖昏頭腦的接盤俠入場。“過去幾年,我在生物技術領域看到很多攢局的案例,買入幾個臨床管線,湊出符合上市規則的公司,去融資,上市。”有投資人表示。
終究投資的本質是掙錢,不是服務,將一個科研成果轉化爲商業産品,帶動估值,帶來利潤。
“如果運氣好,企業完成IPO上市,如果運氣不好,企業就是被集團公司收購。”小可說道。
“産業資本的入局是避免‘中間商’(財務投資機構)賺差價,當下IPO困境,投資機構所投項目大部分是找産業接盤。”小喬表示。
而産業資本,在硬科技投資時代優勢盡顯。首先,深耕行業多年,比科研工作者更能看到,某一項技術在橫向賽道的應用;其次爲初創企業提供更接近市場化的驗證場景,便于快速叠代産品;最後是資金,産業資本的資金相較于財務投資機構更加充沛。
同時伴隨著淘汰。創業過程中,一旦科學家跟不上企業發展節奏,就可能成爲“棄子”。
“初期技術是核心競爭力,加速‘奔跑’階段,良率、生産流程、成本核算、訂單是競爭力,科學家跟不上步伐,要麽換CEO,要麽回購科學家的股份讓其慢慢退出。”小可表示。
王博士向钛媒體創投家透露,她的學長確實也有遇到類似狀況,由于對于企業經營有心無力,主動和投資人溝通稀釋股權變成技術合夥人,退居幕後專注研發。
有時,投資人機關算盡也會被科學家坑。“起初很亢奮,對于技術有信心,市場有信心,委派擔任的CEO學生有信心,後來企業發展一段時間後,未見起色,科學家就把精力撤退回實驗室,CEO學生也跟著跑了,給投資機構留下一個爛攤子,還要重新組局,或者溝通變賣技術資産。”小可說道。
小喬補充道:“還有一類是爲了個人榮譽出來創業的,當完成個人榮譽申請之後,就開始撤退。”
既然想要産品化,又不離開學校all in公司,卻要求投資人來陪ta做夢。在投資圈甄別明星(騙子)教授創業,成爲新入行投資人的必修課。
創業是唯一的選擇?
隨著科學家創業話題熱度的增加,投資人與科學家之間的隱形的矛盾逐漸加深。
“我認爲就是科技創業生態成熟度的問題。中國沒有一個很好的科技創業平台和生態去支撐科學家,導致他們只能自己下場幹,才能夠把事最終做成。等生態成熟,科學家‘被迫’親自創業的人會少很多。”有投資人表示。
參照,以色列大學科研院所技術轉移以耶達,德國技術轉移企業以史太白的運作模式,足以證明科研、與商業分開是一個合理的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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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國家創新生態系統主要由政府、學界、産業界(或私營部門)3方面的要素構成。其中政府主要作用爲出台支持創新的相關政策、頒布法律法規、進行資助等。産業界(私營部門)主要包括生産企業、風投公司、衆籌平台以及提供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學界除了包括科技人力資源外,技術轉移機構也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技術轉移機構作爲一種中介機構,主要是發掘來自大學、研究機構的科研成果,申請專利,並將實施權轉讓給企業,然後將轉讓費的一部分作爲收益返還給大學、研究機構(或發明者)。
從創新鏈視角看科研成果轉化,主要分爲科研成果形成、科研成果商品化、科研成果産業化3個階段,技術轉移機構主要在第2階段,即科研成果商品化階段發揮作用。
以耶達公司爲例,它是以色列第一個學院科技轉移公司,年銷售額達100億美元以上,其收入用于反哺研究院以進一步加強基礎研究和科學教育。
技術轉移機構得到的資金收益,40%歸研究者個人所有,而不是給實驗室。院系、實驗室也可以獲得一部分收益,但需要在項目開展前就事先約定。一旦項目被商業化,耶達可以從中獲取利潤,科學人員也能獲得較多的獎勵,從而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
再看德國史太白技術轉移有限公司,旗下有很多個技術轉移中心,各技術轉移中心既有依托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公司,也有擁有技術或專利知識産權的教授或專家向史太白董事會提出成立轉移中心的。
史太白技術轉移中心通過工商會等機構尋找企業作爲技術的投資者和受讓方,也爲轉移中心爭取其他研究項目。爲克服啓動資金不足的難題,史太白技術轉移公司還協助轉移中心申請商業貸款以及德國政府或歐盟的項目資助,同時提供財務、人事、保險、行政等服務,並承擔技術轉移給客戶造成的實際損失。
技術轉移中心是史太白體系的基石和主要收入來源,2019年史太白網絡覆蓋了1075家轉移企業,總營業額達到1.70億歐元。由于考核機制每年都有很多轉移中心關閉、成立。
“要實現科技成果順暢高效轉化,通常需要具備以下五個條件:一是公共科研體系能産出易于被産業接受的成果;二是企業存在技術需求且具備技術吸收能力;三是中介服務機構具有專業化服務能力;四是科技金融系統發達,能提供豐富多樣的金融支持;五是政策環境保護知識生産並能激勵成果轉化。”有投資人表示。
科學家的強項在于實驗室中的創新和突破,與科學成果轉化需要的是不同的技能。
支撐科學家創業的是更完善的機制,是從科研到商業化的正向流轉策略,而不是讓科學家放棄擅長的研究工作來全職投入創業,成爲科研轉化路上的犧牲品。
裹挾的牽制
照搬到國內,並不一定全適用。
首先是不信任心態。中國的科學家相對來說,難以接受把自己的技術交給別人。“這就是爲什麽,他們自己兼職,也要派自己的學生在公司任職CEO的原因。”小可觀察到。
“中國的企業家、科學家把技術、企業當作‘孩子養’,認爲交給別人“養”有一種不負責任,自己也不放心,所以要做大股東,掌握控制權,而不是從落地科研,實現商業化的角度考慮。”一位投資人表示。
其次是“困在論文裏”。王博士透露,博士畢業或職稱晉升的“硬標准”是學術論文須發表于SCI、EI收錄的期刊或在影響因子3.0以上的SCI期刊。SCI、EI都是世界著名的科技文獻檢索系統,其中以SCI最爲重要。影響因子直接關乎畢業、個人晉升、經費申請等現實問題。
由此帶來的結果是,大家都紮堆專注于能多産論文的基礎科研領域,而對于轉化的技術科學研究動力不足。“科研轉化和發文章完全是兩條線。”
也有政策呼籲,職稱晉升應該引入多維度的綜合評價標准,比如專利技術、轉化成果等等。
一般來說,科技創新基本上要經曆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産業化四個階段。而技術開發介于基礎科學和産業化之間,能起到橋梁的作用,幫助科學向技術轉化。
再者是專利所屬權的劃分。“有些教授因爲法律意識淡薄,稀裏糊塗地將職務成果拿去外面轉化,結果公司發展越好,事後補救的代價就更大。如果科學家有創業的打算,首先要考慮的不是如何進行成果轉化,而是厘清職務發明歸誰所有。”曹律師表示。
彼時,不得不提到美國的《拜倫法案》(Bay-Dohl Act),這是美國科研轉化曆史上非常重要的裏程碑事件。
把國家科研基金資助下取得的科技成果、專利發明,通過立法將歸屬權從國有變爲高校或科研機構所有。該法案規定:知識産權獲得的收益大致是 “一分爲三”——學校或公司、研發團隊、中小創新企業(負責轉化成果)。
在此之下,豐富的大學科技轉化辦公室、孵化器、科學園等湧現,進而衍生了美國一系列的科技創新生態系統。
2022年1月1日,我國修訂後的《科學技術進步法》,將探索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寫入法律,明確提出,鼓勵科研單位采取股權、期權、分紅等方式激勵科學技術人員。
盡管處于探索階段,也標志著科技成果轉化領域逐漸邁向松綁和下放權力。
暴露問題是前進的標志。回看國外的科學轉化機構,以耶達公司成立于1959年,德國史太白技術轉移中心(STC)成立于1971年,斯坦福大學1970年成立技術許可辦公室(OTL),就算成立較爲晚期的機構,也至少發展了50年。
而中國“我國科技成果轉化處于初級階段,國內企業的技術含量整體不高,不具備承接科技成果轉化的條件和能力。等現在的硬科技企業發展起來,培養出幾千家、上萬家的硬科技企業,就可以把科學家的科技成果轉化承接過來。”有投資人表示。
也有投資人預測,科技創業生態的成熟,中國大概需要20年的時間。(钛媒體/作者 : 郭虹妘,*編輯 : 陶天宇|钛媒體創投家)---(應訪者要求,文中小喬、小可、王博士、曹律師均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