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被襲擊過幾次,都不好意思叫自己名畫
[原文標題:被偷、被劃、被糊臉,西方名畫們坎坷的一生……》,題圖來自:視覺中國]
5月29日,《蒙娜麗莎》被一位喬裝年邁女性的年輕男子用蛋糕襲擊的新聞轟動全球,男子的襲擊理由是「藝術家應該保護地球!」令人震驚而又感到荒誕。
《蒙娜麗莎》破壞史
實際上,《蒙娜麗莎》遭遇襲擊已不是第一次。這幅世界名畫在1911年、1956年、1974年、2009年都遭遇過意外。
1911年8月21日,盧浮宮聘請意大利雜工Vincenzo Peruggia為多幅畫作安裝保護玻璃(也有新聞說他是油漆匠)。在工作完成的第二天清晨,這位意大利雜工認為這幅畫既然是達芬奇的作品,應該歸還於意大利,便將這幅當時還不算太起眼的畫作偷走了。
兩年後,他想將這件作品賣給意大利佛羅倫薩的一名藝術商人,被對方認出是真跡,報了警。但意大利警方認為佩魯賈是出於「愛國主義」而盜竊,只是象徵性地做出了一年監禁的處罰。後來,經過意大利與法國政府的2年協商爭論,這幅畫在佛羅倫薩展覽100天後,最終還是回到了法國的盧浮宮。
1956年,《蒙娜麗莎》又慘遭硫酸和石頭的攻擊,導致嚴重破損。從此便「穿上了」防彈玻璃。
1974年,《蒙娜麗莎》在東京國家博物館展出時,又險遭攻擊。因為對博物館的殘疾人政策感到不滿意,一位女士朝這幅畫潑灑了紅顏料,好在有防彈玻璃的保護,畫作並沒有損壞。類似的事件在2009年8月2日的盧浮宮又再次上演。當時,一位俄羅斯女遊客朝《蒙娜麗莎》扔杯子,幸得防彈玻璃的保護,襲擊未能得逞。
曾有大量傳聞認為盧浮宮裡展覽出來的《蒙娜麗莎》並非真跡,是研究者的高仿真作品。對於這個信息的真偽,我們無從考證,但看到《蒙娜麗莎》如此多舛的命運,即便展出的不是真跡,也能原諒一下盧浮宮了。
被當作工具的西方名畫
《蒙娜麗莎》幾度遭破壞,又倖存下來,多虧了防彈玻璃。身為名畫卻如此遭人「記恨」,究竟是為什麼呢?
有人襲擊名畫是為了出名。2019年12月28日,倫敦泰特現代美術館中,一名20歲的男子撕毀了畢加索的《女子半身像》,此畫價值1.8億元。這名男子因刑事毀壞罪入獄服刑18個月,而其目的僅僅是「尋求五分鐘的出名」。
有的人是因為「愛」。美國現代抽象藝術大師賽·托姆布雷的一次畫展上,一位法國女士強行在《菲德洛斯》上留下自己的唇印,表示十分喜愛這幅作品,必須要吻這幅畫。
有的人則是為了表達憤怒。就像這次的「蛋糕哥」一樣,試圖通過毀壞藝術品的方式來引起人們對社會的關心。此道中人頗多,例如,有人曾在德拉克洛瓦的《自由引導人民》的右下角寫下「AE911」幾個大字,希望美國國會徹底調查「9.11事件」;再如,1974年,畢加索的反戰名作《格爾尼卡》在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展覽時,曾被一位遊客寫上「殺戮欺騙一切」的句子,以此來抗議一個參與越戰一場大屠殺的美軍中尉被保釋(好在《格爾尼卡》展覽時塗了厚厚的亮光漆,未被真正破壞)。
《格爾尼卡》
這還只是冰山一角,凡此種種,我們不難發現,破壞者其實大多數都是將這些名畫當作工具,試圖通過自己對其的破壞行為來引起社會關注。但是,藝術品本身何罪之有?每一件傑出的藝術品都是人類文明的珍寶。一些破壞者希望人們關注社會、追求真相、保護地球,這些是對文明的追求,是好的目的,然而毀壞藝術品的方式顯然與其目的相悖,只會招致牢獄之災和人們的憤怒。
如果再進一步反思,這也與西方社會更加崇尚「個人主義」有一定關係。當人們感到不滿,想要發泄,東亞社會更推崇隱忍和自我消化,而西方民主自由氛圍則鼓勵人們盡情表達憤怒。人們應該有表達的權利,然而這權利不是無限制的。破壞文物、藝術品、公共場所,都不是合法合理的方式。
「是名畫總是要被偷的?」
如果說毀壞畫作的動機各有不一,那麼盜竊名畫,大多數自然是為了經濟利益。西方名畫數量多,價值動輒數百萬美元。
據統計,每年非法藝術品交易總額大約在40億到60億美元之間。非法國際貿易排行中,毒品走私、非法武器販運、藝術犯罪是前三名。
1994年2月12日,挪威,蒙克的《吶喊》在挪威冬奧會當天被4位盜賊僅花費60秒盜走。好在3個月後找回畫作。2004年8月,另一幅《吶喊》也被偷了。盜賊用槍威脅管理員,帶走了包括《吶喊》在內的蒙克所作的兩幅名畫。2年後,挪威警方才找到這幅畫,但畫作嚴重受損,博物館花了2年時間才將其修復好。
又如,1990年3月,美國波士頓的伊莎貝拉·斯圖爾特·加德納博物館被2個盜賊洗劫,在一個半小時裡,兩人盜走12幅總價值約3億美元的名畫,其中包括倫勃朗的《加利利海上的風暴》、維米爾的《音樂會》等。據悉,這次案件是歷史上金額最大的藝術品搶劫案件,並且至今仍未找到兇手和畫作。
倫勃朗的《加利利海上的風暴》
維米爾《音樂會》
1977年梵高的《罌粟花》在開羅的穆罕默德·馬哈茂德·哈利勒博物館被偷走,經過10年搜查才找回。而2010 年在同一博物館,它又不見了,至今下落不明。
拉斐爾的《一個年輕人的肖像》在二戰時被蓋世太保發現,後被送到德累斯頓成為林茨元首的收藏而今已有七八十年的光景不見蹤跡。
印象派代表之一莫奈的《查令十字橋,倫敦》也處於失蹤狀態。
這幅畫丟失於2012年荷蘭鹿特丹的康索當代藝術中心(KunsthalMuseum),與此畫同時被盜走的還有其他6幅名畫,包括畢加索的《小丑泰德》莫奈的《滑鐵盧橋》、亨利·馬蒂斯的《穿着白黃衣裳閱讀的女子》、保羅·高更的《敞窗前的女子》、盧西恩·弗洛伊德的《閉着雙眼的女人》和邁耶·德哈恩的《自畫像》。
西方名畫何以容易被破壞、盜竊?
如果說無邊界的個人自由主義以及藝術品地下交易帶來的巨額利潤是藝術犯罪的動機和誘因,那麼,安保系統的不夠完善和嚴謹則允許了藝術犯罪的大量發生。
安保系統的不夠完善則與以下三個方面有關。
首先,是博物館運營資金的緊張。
《美國藝術》雜誌主編理查德·懷恩表示,歐美大型博物館主要通過以下三種渠道獲得資金:個人或企業捐贈、資助;向基金會申請;政府資助。前兩種是主要來源,但獲得的難度也更大。政府資助則有減少的趨勢,比如2018年英國藝術慈善基金會和英國沃夫森基金會聯合發布的一份報告指出,英國博物館的收藏事業獲得的公共投入比過去10年減少13%,從2007年的8.29億英鎊降至7.2億英鎊。
由於非營利機構性質,大多數博物館營收利潤不會太多,並且收入要用於維持館內的日常開放、展覽的策劃宣傳、藏品的日常維護以及一定的學術研究等多個方面,經費多多少少都面臨緊張的情況。而在《是名畫總會被偷的》一書中,作者愛德華·多爾尼克就指出許多歐美國家博物館的安保投入遠遠不夠。
比如美國,博物館警衛薪水極其微薄,並且也得不到專業的訓練:
「一家大型的保安公司在制訂員工的工資標準時,先調查了當地麥當勞快餐廳支付給店員的報酬,然後減去五十美分,算做該公司博物館保安人員的時薪標準。」
多爾尼克也批評盧浮宮的安全防衛系統非常差勁,「對該系統的最終評估指出,竊賊要從三萬兩千多件藏品中偷走一件簡直易如反掌,遠比從百貨公司里偷走一樣貨品容易得多」。挪威奧斯陸國立美術館在1994年失去了蒙克的《吶喊》,盜賊還特地留下一張明信片,上面寫着「感謝可憐的安保系統。」
許多名畫失竊案、毀壞案,都體現出諸多博物館在入口安檢、保安人數配置、監控數量等方面的不足。盜賊們總是輕而易舉地就砸碎了玻璃,以極快的方式將藝術品帶走。
而人們又總是傾向認為到博物館來的都是熱愛文化藝術的人,正如由國際博物館協會安全專業委員會(ICMS)編寫出版的《博物館緊急情況處理程序手冊》指出的,「幸好博物館並不是每天都遭遇劫難。而正是這種災難的罕見性往往促使我們鬆懈麻痹,難以居安思危、未雨綢繆。」對安保系統重要性的輕視,也導致了許多藝術品毀壞盜竊案的發生。
其次,有人問,那為什麼不給每件畫作都裝上防彈玻璃呢?
確實,防彈玻璃雖然有一定效果,但並非所有的畫作都會像《蒙娜麗莎》一樣被裝上防彈玻璃。
這主要是因為玻璃都會帶來反射和折射,使得充滿大量細節的偉大畫作們無法被觀眾看到最真實、最飽滿的原本狀態。人們去到博物館觀賞藝術作品(有些人甚至是一輩子只有一次兩次機會去到歐洲,欣賞西方名畫),自然是希望看到真跡,充分感受傑作的魅力。所以,基本上,絕大多數畫作在展覽的時候,都是「裸體」狀態。
筆者2021年在上海浦東美術館看泰特美術館鎮館之寶《奧菲莉婭》時,和這幅偉大的畫作之間僅半米距離,僅隔着一條纖細的繩子。雖然後面有高大的保安,但要是真有人想要破壞這件珍寶,可以說是幾秒鐘能做到的事情。畢竟畫作無法反抗,有心之人隨便灑點什麼上去,保安也只能是做到制止第二次潑灑動作,無法挽救已發生的破壞。
而《蒙娜麗莎》「穿上」玻璃外套,也是1956年才有的事情,還是因為如前所述它實在命途多舛,總遭人惦記。這次的防彈玻璃,是2019年更新升級過的,更加透明,觀感更佳。
許多其他名作,雖同處盧浮宮,但沒有這樣的待遇。
比如,達·芬奇另一作品《岩間聖母》也是「全裸」狀態。
大量的雕塑也是沒有保護的狀態(也因為西方雕塑是主流藝術類型,數量多、體積大,不方便都放進玻璃保護框裡):
而我國的博物館基本上都會把小巧的雕塑類文物放進玻璃櫃裡:
圖為陝西歷史博物館藏品
再次,由於畫作數量巨大,一定程度上,歐美國家畫作被盜的幾率也更大。
美國、歐洲大大小小的博物館、美術館數量極多,收藏着數十上百萬畫作。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數據,截至 2021 年 3 月,美國的博物館數量約有 33,082 家,為全球之最,德國排名第二,有6741家,中國5534家,俄羅斯5415家,法國4811家,英國3183家,意大利3195家。再結合歐洲各國的面積大小,便能想象歐洲國家博物館的分布率有多高了。
而繪畫又是歐洲美術史上最主要的、數量最多的藝術種類,有的畫作可能只有A4、A3大小,再加上沒有保護措施,或是處於監控死角,偷走可謂輕而易舉。
比如,倫勃朗的《雅各布三世》,在1966到1983年一共被盜走4次,被戲稱為「外帶倫勃朗」,與其只有A4紙張的大小有關(長為29.9厘米,寬為24.9厘米),總是被輕易裝進塑料袋不無關係。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無邊界的個人主義、名畫經濟價值大、博物館資金緊張、畫作對觀賞方式的要求、畫作的數量巨大等原因都一定程度上導致了西方繪畫更頻繁地遭遇襲擊或偷盜。
在資金允許的條件下,實現博物館安全,需要做到人防、技防相結合。人防方面,安保人員的數量和專業訓練需要得到保證。比如我國博物館管理中規定,「博物館保衛幹部和警衛人員(包括技術安全設備管理人員和巡邏人員)總數應占全館職工人數的10%左右,百人以下或地點分散的博物館可超過10%。」
技防方面,理想的安保系統則需要包括:足夠多的監控攝像、門禁報警技術、智能視頻分析技術、物聯網安防技術、人臉識別系統、環境監測等。
結語
實際上,不論是西方還是國內,博物館、美術館都承載着文物的收藏、研究、展示以及教育等功能。文物、藝術品承載着是一個國家(民族)的歷史,具有不可再造性,一旦損毀或被盜竊,對國家、民族、大眾來說都是極大的精神損失。隨着越來越多的市民大眾走進、熱愛博物館,博物館的安全問題也需要得到更多的重視。
[文源公眾號:文化產業評論,作者:Veronica,編審:時光/虎嗅]